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3374期)。
1、“宾阳县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宾阳县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尤香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制定我县产业园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抓落实;负责研究重点目标企业战略投资布局的事务性工作,提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对策建议;负责产业园区招商及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协助完成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产业园区落地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产业园区以外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住所
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6MB1U4378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