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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受上林县应急管理局委托,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承担的应急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三)承担上林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原:依法对全县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监管执法、行政处罚和强制工作;负责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违法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查处;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法;负责牵头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各类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