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9483期)。
1、“上林县养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上林县养老院
法定代表人
罗慧星
开办资金
1.1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政府兜底对象及社会自费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养服务;负责老年人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娱乐、交流等服务活动;参与全县老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各类标准评定的调研和认证工作;参与开展全县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审核、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检查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做好特困对象的供养工作;承担全县养老机构、设施的服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上林县明亮镇明亮街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5MB0A64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