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集中安置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拟订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安置区市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协助、指导安置区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指导服务行业网点和机构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区有关工作;负责接待搬迁群众的来信来访。(原:贯彻执行震东集中安置区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参与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安置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承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配套建设管理相关服务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指导各服务行业、服务站、服务窗口、社会公益服务机构、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