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3期)。
1、“隆安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隆安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婕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救灾物资充足,服务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等工作;承担救灾物资及救灾捐赠物资管理;按照动用指令组织应急物资出库;承担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建设、运维,开展地震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及公共服务,提供抗震等技术支持。
住所
隆安县城厢镇城西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3MB1U3252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