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2期)。
1、“隆安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隆安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陆志吉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收集、筛选、汇总、编制全县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指挥部、建设单位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可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在建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入统工作;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工作等。
住所
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3MB1U547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