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10期)。
1、“隆安县屏山乡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隆安县屏山乡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涵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方面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或督办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隆安县屏山乡屏山街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3MB1R72940F
2、“隆安县那桐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隆安县那桐镇便民服务中心
李梅
3.8万元
隆安县那桐镇古龙街19号
12450123MB1R07137L
3、“隆安县乔建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隆安县乔建镇便民服务中心
黄志何
2万元
隆安县乔建镇环城街216号
12450123MB1R0717XW
4、“隆安县丁当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隆安县丁当镇便民服务中心
卢文丽
3.7万元
隆安县丁当镇朝阳街24号
12450123MB1R07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