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1期)。
1、“隆安县检验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隆安县检验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志勇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检验检测技术,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负责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分析,承担资质范围内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工作,为区域内量值准确提供保障和服务等。
住所
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23MB1N3558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