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公告第2024--18期)。
1、“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黄俊锟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南门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10MB1R7759X1
2、“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耿进
30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惠泉街南北路30号
12450110MB1R775819
3、“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方文广
64万元
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东街239号
12450110MB1R7760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