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公告第2024--17期)。
1、“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谢馥阳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东街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10MB1R60704B
2、“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黄庭川
0.5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双武路159号
12450110MB1R6052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