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3期)。
1、“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婵
开办资金
9.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畜牧、农机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及防返贫相关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新江街4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9MB1U5432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