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2期)。
1、“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黄全建
开办资金
1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用地审批或未按照用地审批手续内容建设,以及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建立、完善和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区、南宁市、城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9MB1U53822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