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2--5期)。
1、“南宁市邕宁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甘博灵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主管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管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等基础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承担金融管理方面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联系驻城区金融监管机构,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协调解决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南宁市彩虹路41号邕宁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9MB1L9311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