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4期)。
1、“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赖晓龙
开办资金
3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征地拆迁、工业、林业、经贸、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8MB1T24086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