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3期)。
1、“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义振
开办资金
58.8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住所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那乐路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8MB1T70461M
2、“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农业服务中心
卢翼
4.7万元
承担农业、水利、库区移民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民族街100号
12450108MB1T70525K
3、“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农业服务中心
林凤昌
22.5万元
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栽培管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农机新机具、水利技术的推广、试验、咨询、指导和培训;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教育;负责农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实施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的抢险减灾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使用;承担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那乐路51号(政府大院内)
12450108MB1T70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