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2期)。
1、“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海安
开办资金
12.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博济街27-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5MB1U1855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