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4期)。
1、“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木
开办资金
2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网格化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友谊路吴圩段8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5MB1R8881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