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4--3期)。
1、“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农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农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陆锋
开办资金
3.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水利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兴延安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5MB1R3715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