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4期)。
1、“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炳强
开办资金
10.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征地拆迁、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南淳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3MB1U8693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