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制订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体系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问题采集、立案、派遣等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处置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指导协调、跟踪督促、考核评价。负责分析城市管理复杂问题和认定处置责任单位;负责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公众诉求的受理和服务满意度回访等工作;承担对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评价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原:承担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考核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城市管理事务;负责数字城管巡查发现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突发案件的临时简易处置和责任移交;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对系统信息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和分析;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座席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及“12319”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