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2期)。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 勇
开办资金
4141.2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办国家反恐办部署的反恐实战训练、比武演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实战训练班、专题研讨班等培训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全国公安机关及政法部门举办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受委托承担同国内国(境)外警务机构和组织合作交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反恐防恐及其他公安专业领域的前沿问题专题研究。
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000MB1U985106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公告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
卢鸿峰
1362.2095万元
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特种证件制作及相关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空白证件管理,制证印章管理等业务。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
12450000MB1U67407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