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罗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0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119期)

1 、“罗定市罗城街道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协助本街道办处理突发性卫生事件等社区卫生预防工作。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工作。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服务,转诊服务等社区医疗工作。负责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工作。负责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服务,重点人员与重点场地,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健康教育工作。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加强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负责为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料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等服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开展;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批准的其他社区卫生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381592187226N

 

2 、“罗定市罗镜镇中心卫生院”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价率销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处理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加强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负责为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料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等服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开展中西医医疗、妇幼保健等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38145649443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