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109期)
1 、“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原: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宁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妇女儿童医院))
开办资金的变更
24474万元(原:234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281456025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