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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上级下达的公路建设任务,做好辖区内公路工程招投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管养公路、桥梁(涵)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及管养公路的绿化养护工作;协助实施相关公路的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和交通战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管养路段的路面巡查、维护路产路权等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内有关铁路事务性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涉及潮安区境内地方铁路(含城市轨道、城际轨道)沿线的安全、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做好原铁路所属企业的管理协调及相关遗留问题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做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造价的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评价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的筹措、补助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服务工作,承担国省道公路养护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公路信息化建设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国省道、县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等有关工作,做好有关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原:承担上级下达的公路建设任务;负责对管养公路、桥梁(;;;;;涵);;;;;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及管养公路的绿化养护工作;协助实施相关公路的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和交通战备等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