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112期)。
1、“潮州市潮安区河湖和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河湖和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武葵
开办资金
36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河湖水域及其岸线、河道的管理保护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河湖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协助开展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服务工作;协助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行业、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承担节水统计等工作;负责相关水务服务工作;负责归湖镇、江东镇区管电排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归湖镇、江东镇农村供水、人畜饮水等服务工作和水利工程设施的管养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桥北市场南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121MB1U1304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