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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车运输、出租汽车运输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 练车驾驶员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行业 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推广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做好道路运输领域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 党建等事务性工作。
五、协助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应急维稳、投诉信访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原:承担客货运输线路、运营车辆、客货站场等服务工作;
承担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等服务工作;
协助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运营的服务工作;
协助省、市际客运、直通港澳台道路运输服务工作;
协助做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任务的相关工作;
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协助道路运输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运输票证等事务工作;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