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潮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8985期)。

1、“潮州市福利院(潮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潮州市福利院(潮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莎

开办资金

574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安置工作,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照料、疾病治疗等服务,跟踪落实集中供养的各项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承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的养育及监护工作。 (三)负责为抚养的孤儿、弃婴提供生活照料、教育等服务,为抚养的残疾儿童提供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维护孤儿、弃婴、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承担未成年人的相关保护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 (五)负责协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协助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 (六)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 (七)负责养老服务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养老服务综合评估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培训工作。 (九)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潮州大道北端(市交警车管所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100MB0A552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