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中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119期)

1 、“中山翠亨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中山翠亨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原:中山市南朗街道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嘉豪(原:谭永结)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负责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土地房屋征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三);;对区域内纳入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四);;组织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被征收土地房屋的价值评估工作。(;;五);;协助拟订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土地房屋补偿方案。(;;六);;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意见、公示等工作。(;;七);;组织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商及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八);;负责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的信息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土地房屋征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区域内纳入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负责组织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被征收土地房屋的价值评估工作。协助拟订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土地房屋补偿方案。协助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意见、公示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商及征收补偿协议议签订工作。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土地房征收与补偿数据的信息统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完成上级和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举办单位的变更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2000748032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