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4302期)。
1、“中山市东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山市东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薛顺坚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协调街道产业培育、乡村振兴、区域发展等重点工作;参与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分析,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协助推动街道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地,负责协调落实及跟踪反馈;统筹协调民生实事落实,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务性工作,推动提升社会服务质量等。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2000MB1U5315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