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118期)
1 、“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组织开展全市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二)负责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三)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活动;(四)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五)协助指导基层文化场馆建设和提升服务,组织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具体组织、联络各类公益文化艺术活动,协助管理文化艺术团队等相关工作。(原:1、组织开展全市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2、负责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3、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活动;4、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
住所的变更
东莞市莞城街道向阳路2号四楼(原:东莞市莞城向阳路2号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900457228558T
2 、“东莞市横沥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邓子荣(原:香妙芳)
12441900457226624J
3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袁润彭(原:叶绍焜)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55号(原:东莞市南城区科技大道蓝天大厦)
12441900707733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