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99期)。
1、“东莞市石排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莞市石排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东莞市石排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莞市石排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自福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对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核付待遇支付工作;为符合保险关系转移的个人、异地就诊的个人承办待遇核付的审核;向当地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核实征缴国家规定险种的保险基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南路7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900MB1U80214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