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91期)。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盛丞
开办资金
5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企业和群众服务,受理行政审批及便民事项;承担民政救助、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事务性工作;宣传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推广农业、畜牧、渔业、水利等技术,监测病虫害及灾情,推广良种良法;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协助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开展动物检疫、疫病检测与防治,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良种繁育;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事项。
住所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一路1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25MB1U76012T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陈敬
4万元
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依托信息系统开展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调查,以及相关市场供求变动情况和价格形势分析,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协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稽查和案件调查工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11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室
12441825MB1U439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