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2617期)。
1、“阳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来其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医疗和药品价格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阳山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费用结算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落实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协助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机制;协助落实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维护,依托信息系统开展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医保监管工作,参与开展日常监管及专项行动,纠正和核查违反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的行为;承办医疗救助工作;协助指导医疗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48号五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23MB1U0947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