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0145期)。
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社会治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社会治理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叶锐文
开办资金
1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协助开展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承担基层网格化治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网格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办理、上报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网格化服务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小南路11号(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MB1U37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