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7171期)

1 、“清远市技师学院(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房春华(原:高湘琴)

开办资金的变更

16778万元(原:18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按资质承担全日制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承担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 (三)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 (四)围绕清远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清远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 (五)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六)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拓展职业教育领域。 (七)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 (八)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原:技工学历教育,技能鉴定,各类职业培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0707509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