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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资质承担全日制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承担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
(三)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
(四)围绕清远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建设面向清远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应用型骨干专业。
(五)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度联合企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六)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拓展职业教育领域。
(七)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
(八)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原:技工学历教育,技能鉴定,各类职业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