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5年第2085期)。
1、“阳春市陂面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春市陂面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韦瑞玲
开办资金
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宣传、就业、社会保险、殡葬、企业服务、民政事务、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救灾救济、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住所
阳春市陂面镇人民政府大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78106146595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