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090期)
1 、“阳春市双滘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阳春市双滘镇财政所(原:阳春市双滘镇财政所(阳春市双滘镇财政结算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781K30749085N
2 、“阳春市春湾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阳春市春湾镇党群服务中心(原:阳春市春湾镇公共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劲(原:刘洪文)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辖区内党群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宣传、就业、社会保险、殡葬、企业服务、民政事务、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救灾救济、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原:担企业服务、民政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殡葬服务、文旅宣传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12441781MB2E20964R
3 、“阳春市公路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举办单位的变更
阳春市人民政府(原:阳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12441781707884014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