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087期)
1 、“阳春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阳春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原:阳春市土地储备和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土地储备、土地征收(征用)事务性工作等(原:承担土地储备、开发整理、征收(征用)、房屋征收、城市更新项目等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781MB2E08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