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8110期)

1 、“阳江市阳东区票据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阳江市阳东区票据事务中心(原: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全区财政票据入库、发放、稽查、结报核销和票据监销事务性工作;协助区财政局进行全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工作;办理使用票据单位的注册登记。(原:受局委托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据印制企业的资格审查、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负责票据式样制定、监制发放、撤销和稽查工作;办理使用票据单位的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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