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0859期)。
1、“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泳欣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市级统筹的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承担本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和管理业务;协助做好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编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预 (决)算;协助做好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管理和结算,本地、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工作;使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承担日常维护、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协助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结算管理工作,配合落实上级医药、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策,配合落实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标准规范;承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教育及解释等工作;承担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金河湾小区汇金大厦7层703、705、706、7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702MB0A6614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