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6936期)。
1、“阳江市江城区信访事务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江市江城区信访事务协调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北斗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协助信访各项事务和区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工作服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负责信访事务协调工作,负责信访事务的访前服务和相关事务等工作; (二)承担信访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置等信访行政辅助工作; (三)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信访事件的调解工作,协助办理网上信访事项; (四)负责信访工作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配合开展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工作; (六)完成区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702MB0A5959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