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2025年第2079期)。
1、“和平县统计普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和平县统计普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伟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衔接国家和省、市统计普查中心的工作任务,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组织、实施人口、农业、经济普查及经常性调查;提供有关统计普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做好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统计咨询;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调查任务。
住所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7楼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62475369923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