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有关土地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定区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规划管理政策研究,向土地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提出促进土地规划管理事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土地规划管理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土地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土地规划管理业务培训;协助开展对未征土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日常巡查,做好现场信息数据的采集、分类和报送工作。(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土地规划管理的决定和部署;协助拟订区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向土地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提出促进土地规划管理事业发展的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对市区未征土地范围内擅自占用、破坏耕地、林地,违法违章建设和乱搭、乱挖、乱种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相关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协助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中队开展日常巡查和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