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汕尾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9782期)。

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巡察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巡察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铖嵩

开办资金

1.4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区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各项工作,做好技术性、事务性保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机关大院四楼4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500MB1U04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