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69期)。
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郑思达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办理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所属学校的财务收支结算手续,指导各学校规范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核算学校的财产物资,对学校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住所
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大院内办公大楼三楼(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500MB1U85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