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6135期)。

1、“兴宁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宁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朕裕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各类相关资金投资额 400万元以上(含 400 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暂不包括交通、公路、水务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协调;拟订建设项目的方案、计划和管理目标;负责依法组织并选取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审核参建单位资金、工程竣工备案验收、竣工结算送审及确认。

住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住建局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81MB1U59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