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3402期)。

1、“兴宁市公路养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宁市公路养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春雄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参与制订全市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做好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基础管理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路面小修保养,一般水防水毁工程建设,危险路段改造,危桥小修保养,文明样板路(GBM工程)的实施,道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的养护和管理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公路应急、抢险工作,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公路绿化规划、苗木场建设和管理、普查及养护统计工作,养护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本级权限内公路畅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本级权限内公路安保、道路安全隐患巡视排查工作。

住所

兴宁市兴田一路5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81MB1U24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