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060期)。
1、“岭南国防教育基地保障中心(梅州市国防教育基地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岭南国防教育基地保障中心(梅州市国防教育基地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远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保障岭南国防教育基地和梅州市国防教育基地的运营管理;负责协助开展基地全民国防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基地项目申报和政策性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做好基地与各级各部门以及军分区的沟通对接工作;负责基地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的储存、保管和维护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岭南国防教育基地运营方依法依规开展的基地规划建设、产业谋划、学生军训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军分区做好在梅州市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民兵、专武干部等军训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00MB0B1916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