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849期)。
1、“龙门县第四中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门县第四中学
法定代表人
郑志强
开办资金
77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业务范围是承担初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住所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惠州龙门产业园康民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24MB0A6949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