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1897期)。
1、“龙门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龙门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哲恩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园林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龙门县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工作科学、合理、有序运行。参与组织编制龙门县市政园林(道路和桥隧及其附属设施、照明、道路绿化、公园、绿地)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等的建设、管理 、养护。
住所
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西埔路段原职业技术学校旧教学楼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24MB1U63625H